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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PPP项目的运用探索
2022年11月30日 分类:也说旅游 阅读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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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带动农村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乡村振兴所需资金数量大、财政资金供不应求、乡村开发保护要求高,PPP模式的导入一方面可以平滑政府财政支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另一方面能够集聚乡村资源、提升乡村效益,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乡村振兴。


01乡村振兴时间表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首次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时间表(上图)。

02乡村发展的分类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规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四大分类。

 对于上述四类村庄,前三类可操作性强,第四类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较为复杂,更加需要统筹考虑。例如,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再例如,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


03乡村振兴PPP项目的关键点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较高。这也对乡村振兴PPP项目的开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社会利益Z大化为目标,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乡村振兴PPP项目所涉主体众多,包括了政府、社会资本、农民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等,因此在项目风险和收益的安排上需要充分权衡各方利益需求,总体要以社会利益Z大化为目标,运营中定价要合理,实现各方利益的“Z大公约数”。既不能一味迎合社会资本,将服务和产品定价过高,也要保障项目公司的合理利润,确保项目运营的可持续性,考虑到此类项目前期投资大、市场培育期长的特点,如果项目运营前期利润率低于合同规定水平的,政府应该提供适度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倾斜来帮助社会资本得到合同相应的利润。同时,注意根据市场发育水平和阶段及时地调整有关定价水平和补贴力度,在合同中事先预留和约定调价机制,努力保持各方利益的动态平衡。

妥善处理土地关系和农民利益

乡村振兴究其本质是振兴农业、农村和农民,因此乡村振兴PPP项目必须处理好与“三农”中两大核心问题——土地和农民——的关系,总的来说,就是要解决好土地使用和农民利益的问题。

PPP项目的核心基础之一就是SPV对项目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以农民集体所有为主,PPP项目中可能涉及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制,关于承包土地经营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其中,“互换”、“转包”和“转让”的形式原则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因此适用于农户与SPV之间的方式主要是“出租”和“入股”两种。在具体的流转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例如,PPP项目的“规模效应”和农民承包地细碎化的特征本身是矛盾的存在,涉及到多户承包土地的项目中,如果由单户农民分别与SPV进行土地流转,一方面流转相对成本高效率低,另一方面单户农民在与SPV的协商谈判中可能因为信息、实力等方面的不均等不对称而无法保障自身的利益,为项目实施留下隐患,因此,可以考虑由相关主体(如农民合作社)先进行项目相关农地经营权的归集,然后流转至SPV。再例如,在农地经营权流转中,要注意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对于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农民/合作社,可以考虑由其将土地出租给SPV,获取固定的租金而不承担SPV的经营风险;而对于风险承担能力相对较强的农民或者合作社,则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约定基础租金和与SPV经营效益挂钩的浮动租金,让农民/合作社在承担SPV风险的同时也可以在项目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时获得更大的收益,更进一步,对于有能力和意愿参与SPV经营管理的农民/合作社,也可以让其将土地经营权以作价入股的方式流转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直接参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与社会资本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又可以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因其暂时没有明确和统一的流转规定(目前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关政策仍处于探索阶段),且基本不会为PPP项目所涉及,本文暂不予深入讨论。对于公益性建设用地(即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所需的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需的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一般而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审批手续。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该等授权期限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授权上述33个试点行政区域内,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用出让、租赁、入股的形式获得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未利用地,则应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依法供应给具体建设项目使用。

人才吸引和培养

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基层专业人才力量还相对薄弱,高素质的人才更是紧缺,而人才是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吸引和培养扎根农村的人才队伍是推动乡村振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社会资本和政府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方应积极推进扶植政策、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基础服务,同时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衔接性工作,为吸引人才进而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此基础上,社会资本方/SPV不仅要利用自身较强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来提高整个项目的效率,在具体项目中做好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基本工作的同时,还应该注重为本地区引进与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优秀人才,以及吸收和培养本地劳动力等工作,并可以将上述内容作为项目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之一,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约定,并与项目公司获取政府补贴的金额挂钩。让PPP项目除了直接提升相关领域公共服务提供水平外,同时为乡村发展振兴构建起长期、稳定的人才基础。

注重发展产业集群,为乡村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广大乡村地区蕴藏着大量的潜在PPP项目资源,例如农业生产领域的生态农田、多元农场建设,乡村基础设施领域的供电、供水、公路建设,生态领域的动植物保护、农业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以及农业旅游领域的乡村景区、乡村文旅综合体、农业主题小镇等,各地在项目识别阶段,就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努力用符合本地区优势、特点的线索串联和打造项目集群、产业链条,充分利用PPP项目的跨界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为乡村振兴注入可持续的产业集群动能。

04乡村振兴PPP项目模式探索

人居环境改善类PPP项目

《规划》提出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

PPP模式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在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利用PPP模式,强化城乡生活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与农村污水“分户、联户、村组”分散处理相结合,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集中处置与“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或村)就地处理”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模式,推广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类PPP项目

《规划》指出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已有较多的PPP案例,可以囊括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连通河湖水系,恢复河塘行蓄能力。在完成治理后,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PPP项目

《规划》要求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均较为适合采用PPP,目前也已经积累了较多的项目经验,并缓解财政支出的压力。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门正在酝酿农村基建重点“施工图”,地方层面也将加大投资力度,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建将重点推进。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根据农村基建发展重点以及各部委“十三五”规划中对应部分未完成的情况,2018至2020年,乡村基建规模或将达到4.52万亿元。

此外,依托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的专业优势,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过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作。

农业科技类PPP项目

《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带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依托于PPP模式在园区开发的丰富经验,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吸引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园区落户,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在此PPP农业科技园区的基础上,新建一批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农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重要公共科技资源优势,推动面向科技界开放共享,整合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农村产业升级融合类PPP项目

《规划》指出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近年来,PPP模式立足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点燃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在农村产业升级中,PPP模式结合农村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遵循市场规律,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类PPP项目

《规划》提出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通过PPP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农村养老类PPP项目

《规划》要求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通过PPP的导入,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发农村康养产业项目。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来源:转载于网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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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开发运营中的误区

乡村旅游开发运营中的误区[也说旅游]

2023/01/04

乡村旅游的形式及特点决定了其属于“无景点”旅游的范畴,不能深刻认识到这点,完全按照景区旅游的思维观念和打法来开发运营,无疑是造成目前发展瓶颈的主要原因。源头尚如此,以至于造成定位错误、运营不适、管理不顺、效益差强。 1.不进行科学规划可能是由于资金不足原因或认为规划无用的观念作崇,也可能是自信所为,许多乡村旅游的投资***视规划为无物,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手拍脑袋布局。再者没有核心主题,业态杂陈,照搬模仿,粗糙不精,对外形象不明,在游客心中形不成核心、准确的关注度。需要改变观念,重视科学规划的作用,用心画好一张蓝图,形成阶段性的发展计划,有序地实施落地。2.没有真正认识到消费者的需求特性乡村旅游接纳的消费者,必然是城市人群,这一点许多乡村旅游的投资运营者似懂非懂,他们似乎不明白:城里人到这里不是体验乡村生活来了吗?给他们提供原汁原味的东西不对吗?由此他们不是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仍然以自己固有的心态和思维开发经营。3.错把乡村旅游当做景区来开发运营为什么乡村旅游不能按照旅游景区的模式来开发运营?是由各自的特性决定的:其占地规模、资源禀赋、投资额度、综合业态不同。在开发乡村旅游前,一定要先明确定位,知道现有的条件适合做什么?了解清楚待开发区域周边的交通区位、文化积淀、以及政策法规,继而因地制宜,靠山做山,靠水做水。 4.不注重文化挖掘文化不仅可以挖掘,也可以打造,关键在于你是否认识到了文化的重要性!正确地确定主题文化,选择适合你的文化,用好你已有的文化,采取可视见、可体验、可触摸的方式把它充分彰显出来,你的底蕴就深厚了。文化是魂,没有文化的乡村旅游是乏味的,始终立不起来,给人留不下明晰的印象,长此以往,自然会消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流中。5.不可迁走原住民没有原住民的存在,没有人气,缺乏生活的气息,人们来这里如何体会乡村的味道?即便是来了,也是匆匆而过,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更谈不上复游,这不能不说是思维短见的一种败笔。是把原住民请回来,让他们成为乡村旅游业态的一道风景和参与者;把大门拆除,让游客自由自在地走进来,更多地走进来,通过其他方式更多地获取利润,获取长远的利益。 多少年以前,中国人由衷地向往英格兰乡下绿色的田园,旖旎的乡村风光,我们有理由相信,现在以及不久的将来,中国乡村美丽的景色,乡村旅游异彩纷呈的业态一定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其前景灿烂光明。 【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深入实施乡村“三大”行动,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深入实施乡村“三大”行动,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也说旅游]

2022/12/28

乡村振兴是持久战而不是攻坚战,不能一举而竟全功、毕其功于一役,只能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向前推进。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9个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和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一方面聚焦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求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另一方面,锚定乡村全面振兴,要求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可以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既管当下、又管长远,更加注重乡村振兴的时度效。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三大”行动,紧密相连、休戚相关,统一于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并共同构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厦支柱。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这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乡村振兴,农业是主业,农民是主体,农村是主战场,农业、农民和农村“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处理好发展、建设与治理的关系,注重市场、政府与社会机制的耦合,协同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持续性建设和乡村有效治理,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事业行稳致远。聚焦富民产业助推乡村发展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在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富民产业,发展县域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实现农民富裕富足,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农业为基础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是农村的主业,要以第一产业为基本依托,通过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组织变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进而延长产业链,重塑价值链,实现农业与文化、教育、商贸、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以县域为空间载体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县域连接城乡、互嵌工农,不仅靠近农村农产品产地,而且也临近城市消费者群体,是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的理想单元。要引导大中城市产业有序向县域延伸和转移,鼓励县城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三是以就业创业为主要抓手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一方面要支持农民工城市非农就业,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也要改造传统农业,鼓励农民、返乡农民工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四是以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保护和开发乡村生态。良好的生态资源是乡村的宝贵财富和*大优势。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不仅要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开展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减轻并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要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推动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和实现,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狠抓民生事业落实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狠抓民生事业落实乡村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农民缺乏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致使资本、人才、技术和劳动等要素大规模、单向度外流,乡村凋敝问题日益严峻。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要为农民而建。依托乡村建设向农村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这不仅是政府的公共职能,也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核心举措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狠抓民生事业,加强乡村持续性建设。乡村持续性建设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发展好农村民生事业。一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接续掀起“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和“厕所革命”,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二是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促进交通网、物联网和互联网向农村倾斜、延伸和覆盖,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合理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城乡医疗共同体和城乡养老共同体建设,大力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并向农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社会补充保障,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基层创新改进乡村治理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而柔性治理则是乡村善治的实现路径。乡村治则大局稳,大局稳则天下安。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富足的重要前提,也是乡村柔性治理的价值所在。与传统自上而下的刚性管理不同,乡村柔性治理主要是指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秉持以人为本、平等互信、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采取理性沟通、文教宣传、友好合作、协同共治等非强制性手段,以共同应对处理乡村日常生活中的公共事务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是协调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基层创新,推动乡村柔性治理。乡村柔性治理要求调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善治乡村。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基层创新,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三是鼓励公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妥善解决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于网上公众号 【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十大重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十大重点[也说旅游]

2022/12/28

01“乡村振兴”发展**(一)坚定乡村振兴“三步方略”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实施了近5年。这5年来,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和“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抓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各地也相应制定了乡村振兴规划和行动方案。同时,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还提出了“三步走”方略。第一步是到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第二步是到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第三步是到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目标。“三步走”方略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阶段性目标,表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是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同步的战略,是个需要循序渐进、长期实施的战略。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总体上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进展的标志。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正在朝着第二步方略前行中,还有13年的时间,乡村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与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相对应的标志,就是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并且基本建成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形成城乡、地区、阶层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处于主导的格局。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深化改革是这一发展阶段的关键,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综合配套的改革,下决心解决引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的体制机制问题。(二)坚持“两山”理念“三大思维”乡村振兴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的关系。思路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准绳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简称“两山”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内涵丰富,其中“三大思维”是其精髓所在,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二是坚持发展思维,三是坚持转化思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使“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关键是要做好“转化”这篇文章,也就是做好“将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这篇文章,使“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首先,确立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基本路径有两条,一是生态产业化的路径,也可称为直接转化路径,主要针对可直接市场化交易的生态资源与产品。二是产业生态化的路径,也可称作间接转化思路,通过关联性产业,使难以直接转化的生态资源价值在关联性产业的发展中得到体现,形成产业发展中的生态溢价,转化为经济社会的市场价值。其次,要配置好生态价值转化机制。第一,政府机制。实践中,对于难以直接转化又具有公共性的生态价值,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第二,社会机制。运用社会资源力量是转化生态价值的重要机制。建立生态公益基金、激励民众对生态的转移支付,应成为生态价值转化的重要机制。第三,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是转化生态价值的主要机制。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本质上都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的市场机制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机制的建构,以实现包括生态资源在内的要素市场化配置。再次,要重视生态转化价值的共享。乡村生态振兴要建立乡村生态及其转化价值的共享机制,不仅使“绿水青山”为广大民众共享,而且还要使转化的“金山银山”能为广大民众共享,尤其能为乡村广大居民所共享,使其成为广大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源泉。为此,在乡村生态资源转化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资源生态产权与治理制度建构中效率与益贫的相互协同。要用好政府产业政策和公共政策的杠杆,体现乡村生态振兴和生态转化对普通农民的包容性和惠顾性。要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股份化、股份合作化的改革,引导企业和合作组织带动广大小农和贫困农户发展,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中小农户、贫困群体与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共富发展。(三)确保农业农村“三个优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农业农村、教育、就业“三个优先”发展的方针。从实践发展看,我国教育和就业的优先重点也应该在农村,重点对象是农民,因此,贯彻落实国家“三个优先”发展的方针,实际上就是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确保农业农村的“三个优先”。具体而言,一是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二是确保教育与就业的优先发展重点面向农村和农民。很显然,这样的人力资本结构状况,已不适应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共同富裕发展的要求。由于如此大规模的低文化层次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农民工,因此,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优先,加快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与改善。要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与就业导向密切关联的职业教育,争取到2035年实现农村学龄人口高中与职业教育普及率能达到80%以上。其次,要优化乡村教育空间布局。发挥数字化和互联网功能,推进城市教育资源向农村扩容,实现城乡教育资源融合与共享。再次,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优先。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要素市场和用工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鼓励并支持农民和农民工通过自主就业、受雇就业、合作就业、兼业就业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与创业,保障广大农民和农民工能实现充分就业和就业增收。02“乡村振兴”实践运行(一)建立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还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之一。现代农业的“三大体系”既有相互联系性,又有各自的内在特性。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的框架结构,突破了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边界。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既包括第一产业的农业,又包括二三产业的农业范畴,即农业产业链的延伸。简言之,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不仅是全产业链的农业体系,也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多功能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这样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且还能支撑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部分。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的生产要素组合与配置体系。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不仅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基础性要素,而且还包括技术、数字、生态、文化、制度等赋能性要素。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就是嵌入赋能性要素的农业基础性要素的组合与配置体系,它体现的是现代农业的生产方式、生产形态、生产效率和农业的综合生产率。这种生产方式、生产形态、生产效率和农业的综合生产率,既可以通过产业分工基础上的集聚得以体现,也可以通过产业集聚基础上的分工得以体现。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营运体系。将其独立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中的一大体系,在于这一体系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重要性,它关乎现代农业发展的效率。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是经营主体与经营制度集合的体系,其中主体是行为主体,或者说是生产体系中的基础性要素,而制度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指南,也就是生产体系中的赋能性要素。作为赋能性要素的制度主要体现为四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制度范畴,即产权、组织、合约、规章。作为基础性要素的主体,在现代农业的体系中就是相关的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家庭经营组织、合作经营组织、集体经营组织、公司经营组织等。在这里,组织具有双重的属性,既是行为主体,又是制度,不同的经营组织既是不同的经营主体,又体现的是不同的经营制度。从这一意义上讲,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就是与这些经营主体相匹配的经营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由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公司经营等经营制度所构成的经营体系。而不同的经营制度又内含了与其相适应的产权、组织、合约和规章等制度的安排,形成了相应的经营制度的治理结构。现代农业体系中不同的经营制度具有各自适宜的领域,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优劣之分。构建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并不是要以某种经营制度取代另一种经营制度,而是要完善不同的农业经营制度,使这些不同的经营制度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发挥各自的制度优势,并且实现相互间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二)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农村“三产融合”主要是指农业一二三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及其与关联性产业的融合发展和多功能发展,其本质就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构与发展。农村“三产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纵向一体化的升级,对于增强农业竞争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空间、拓宽农民就业与增收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核心体现是产业的纵向融合。但就我国农业产业而言,农户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是农业生产,尤其是上游农业的基本特征,因此,要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的纵向融合,前提基础是实现上游农业的横向融合。有效的路径是通过合作制来实现上游农民的横向联合及其生产的横向融合,以使上下游产业或交易方形成相对均衡的纵向融合基础。除此之外,由于农村“三产融合”还会体现农旅、农文相结合的多功能性,因此农村的“三产融合”还需拓宽产业融合的视野,要在产业融合中引入“产村融合”和“产城融合”的理念,实现产业与空间的有效融合,城市带动乡村的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关键重点是要构建两个机制。一是构建与“三产融合”相适应的经营机制,二是构建与“三产融合”相适应的利益机制。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的组织化以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有机结合,是农民参与“三产融合”,并且在融合中获益的必要前提,但还必须有其他机制的匹配和创新。首先,在农业合作制基础上引入股份制,其次,鼓励工商企业(资本)在“三产融合”中进入适宜的领域,即农民干不了的领域,同时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共赢关系。再次,在“三产融合”中发挥好政府政策助推脱贫农户、小农户融入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度和使用效率,防止产业组织异化、经营制度扭曲和农民利益受损。(三)推进“三种类型”规模经营农业的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组成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体现。农业的规模经营与工业的规模经济有一定的区别。前者主要是指农民这一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与土地关系更密切,而后者主要是指工业企业的规模经济,与资本关系更密切。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类型多样,农民从事农业的规模经营必须注重适度性和多类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本质是农业经营者的比较利益,这种比较利益是从事一定经营规模农业主体的机会成本。比较利益具有动态性,随着农业和非农产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的适度经营规模会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在于过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农民从业积极性的激发,但过大的经营规模也有可能导致农业经营粗放化所导致的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降低,以及农业经营者相互收入的失衡。在农业经营规模适度性的基础上,要特别重视农业规模经营的多类性,不能仅以土地经营规模作为唯一衡量标准。多种类型农业规模经营的缘由在于农产品的多类型和农业的多形态特性。就农业产品的多类型特性而言,主要可以体现为三种类型。一是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为主;二是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加工农产品和设施农产品为主;三是偏向于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蔬菜、水果、茶叶和养殖类产品为主。在这三种类型农产品中,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土地与资本的匹配关系;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投入的不变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匹配关系,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劳动和资本的匹配关系。实践中,农业规模经营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土地规模化经营,二是服务规模化经营,三是复合规模化经营。如果从农业规模经营与经营者的比较利益关系看,农业的规模经营还可以跳出第一产业的农业。农民可以通过向下游延伸的产业化经营和多功能发展,实现纵向延伸和多功能发展的农业规模经营。总之,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既要从比较利益原则出发,把握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又要从农产品和农业的多样化特性出发,注重农业规模经营的多样性,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四)建构“三层协调”服务体系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既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类型之一,更是农业家庭经营不可或缺的支撑体系,是现代农业双层经营的重要组成。实践中,农业服务体系具有三个层面的多元化的特点,即服务主体、服务机制、服务产品(领域)三个层面的多元化特点。一是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合作社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社会组织主导型等。二是服务机制的多元化。主要包括:(1)服务外包化的机制,即市场化机制;(2)服务内部化的机制,即非市场化机制;(3)服务外包化与内部化相结合的机制,即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相结合的机制。三是服务产品(领域)的多元化。例如生产服务、营销服务、信用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依据上述农业服务三个层面的多元化特点,建立现代农业的服务体系,需要着力于“三层协调”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建构,核心是建立服务主体、服务机制以及服务产品(领域)相互协调与优化配置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从多元化的服务主体看,政府主导的农业服务已从过去统包统揽的行政服务形式,转变为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退出由市场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企业(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运行)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产品和服务领域方面不断扩大。社会组织(指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等)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值得指出的是,随着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不断发展,合作社主导和农业行业组织主导的农业服务正在呈现出发展态势。从各国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格局及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看,以农民合作组织服务内部化为核心的农业服务体系,应该成为我国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的建构重点。为此,政府应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增强农业合作组的服务功能,推行政府向合作社购买服务,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合作社主导的农业服务。从多元化的服务机制看,需要把握好农业服务外包化与内在化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市场化服务和非市场化服务的关系。首先,要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支持合作社联合发展和扩容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社,拓展合作社农业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增强合作社对小农的带动性。其次,要通过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的转换,赋权农业行业组织,增强行业内部化服务功能。此外,要把握政府提供农业公共性服务在公平与效率方面的关系。无论政府的农业公共服务是以直接的方式提供,还是以购买的方式提供,都应体现对服务对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对于以市场机制运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如给予购买补贴的农机外包或市场化服务,补贴方(政府或集体)应对服务价格进行调控,避免被服务方(农民)不能得到服务补贴的益处而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同时,也要加强公共服务的效率评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为此,一方面要清晰界定农业公共服务品的概念和受益对象,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的运行体系和评价体系,高度重视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小农和贫困农户,对农业公共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的反应。从多元化服务的产品(领域)看,总体上服务的产品门类与领域在不断扩大,但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其原因主要还是服务体制与机制及政策的不配套与不完善。数字化信息服务在乡村治理、居民消费方面已获得较快推广与应用,但在产业应用方面仍存在普通农民数字素养水平低对数字化赋能服务不很适应的问题。当前农业服务产品(领域)主要的问题是农民或合作社有需求的服务产品,如保险、抵押、信贷等金融服务,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尤其从合作社对农民的服务品种门类看,农村的合作金融服务至今没能在农民合作组织系统内开展,而其他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又很难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以致广大农民长期以来所面临的抵押难、信贷难、融资难等问题始终没能得到有效解决,极大削弱了农民市场主体的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亟需引起高度重视。(五)建立“三治合一”治理体系在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中,“治理有效”是重要组成。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合一”,实现“治理有效”的善治乡村和乡村治理现代化。首先有必要阐明“自治、法治、德治”的内涵与内在关系。任何治理体系都具备不同维度的观察视角,“自治、法治、德治”体现的是与治理密切相关的两个重要维度,一是治理方式的维度,二是治理制度的维度。“自治、法治、德治”中的“自治”是与“他治”相对应的治理方式,这是治理体系中两种基本的治理方式。从治理主体和客体(治理对象)在治理体系的关系看,如果两者同为一个主体,治理就处在“自治”偏向的状态,反之,则处于“他治”偏向的状态。“自治”是治理的内生化,是治理主体被赋权基础上自主化和自我约束的治理。“他治”是治理的外在化,它通常体现为治理主体对客体(治理对象)的激励与约束行为的规范,构成治理客体的制度环境与行为准则。“自治”与“他治”也是相对的,从微观个体的角度看,“他治”具有普遍性和**性,而“自治”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只有被赋权的区域化与组织化的群体,才有可能实现相应的“自治”。“他治”的重要意义在于维系国家机器的运行和经济社会的秩序,而“自治”的意义在于治理客体自主性、能动性更好的发挥和治理手段更贴切更有效的运用。我国乡村治理“三治合一”中提及的“自治”,是要发挥乡村治理中的村民群体自主性,提高其自治能力,但又不排斥“他治”,而是要与“他治”有机结合,达到“治理有效”的目的。“自治、法治、德治”中的“法治”与“德治”,是治理体系中两种类型的治理制度,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就是两种Z基本的治理制度安排。一种是正式性制度的安排,“法治”属于这一范畴。另一种是非正式性制度的安排,“德治”属于这一范畴。正式性制度是对主体行为具有硬约束,行为主体不遵循它,就有可能付出各种代价的制度或行为规范,例如法律、法规、规章等;而非正式性制度是对主体行为具有软约束,但人们通常也会遵循的制度或行为规范,例如传统、习俗、宗教、道德等范畴。正式性的治理制度通常具有立竿见影、成效明显的特点,但往往存在实施成本(过高的制度实施成本有时会降低制度效率,甚至于使制度流于形式)和制度寻租,以及主体行为改变具有表象性等问题。非正式性治理制度的重要特点是实施成本低,并且主体行为的改变往往出自内心的自觉,但在人际交互信息不对称、人的行为理性有限,同时机会主义盛行的社会,这一制度也存在难于对所有主体行为都有效的局限性。基于对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的内涵及其内在关系的阐述,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实现“三治合一”的“治理有效”和善治乡村,关键要从国家制度体系特征和乡村实情出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高度重视“他治”与“自治”相协调,“法治”与“德治”相匹配。首先是完善“他治”与“自治”相协调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充分体现党领导的“他治”制度体系,二是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三是支持各种类型村民自组织的发展。缺组织、缺权能的农民,不可能真正成为乡村治理中具有自主性的“自治”主体。因此,不仅要赋予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而且也要支持有利于村民自主的自组织发展,如村民互助、村务监督、村庄社区环境治理和设施管护等村民自组织的发展。其次是重视“法治”与“德治”相匹配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要重视乡村治理中正式性制度与非正式性制度的有效匹配。一要深刻理解“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科学内涵及其重要性,二要充分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我国具有悠久的优秀文化历史传统,广阔多元的乡村是这一传统的主要传承地,蕴藏着极其丰富的与“德治”关联的文化元素,将这些文化元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且与当代社会倡导的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相匹配、相集成,就会形成适应乡村“德治”的非正式性制度体系,这样的“德治”就能与上述所说的“法治”与“自治”相匹配,相互补,相融合,真正形成“三治合一”“治理有效”的乡村治理结构与制度体系。03“乡村振兴”改革深化(一)深化供给侧“三个激活”改革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2015年被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供需结构再平衡的内在要求。我国经济运行的供需结构长期存在错配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农业也不例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基调,就是改革、稳定、发展相协同,改革是着重“三个激活”,即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稳定是确保“三条底线”,即确保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是突出“三大调整”,即调优产品结构,突出“优”字;调好生产方式,突出“绿”字;调顺产业体系,突出“新”字。从“三个激活”所涉及的改革看,激活市场的改革至关重要。市场不活,市场就不可能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激活市场,既要完善产权制度,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又要进行政府职能转换的改革,清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行为边界。有为政府不等于政府包办一切。有为政府首先是公共事务的承担者、责任者,还应该是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府。因此,只有同步推进与市场制度相适应的产权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的改革,才能真正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相互匹配,高效运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目的。事实上,只要市场被激活,要素和主体的激活实际上已经内含其中。从这一意义上讲,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激活市场除了政府职能转换改革外,更需要激活要素和主体,因为要素和主体的激活是市场激活的前提。为此,要高度重视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对市场主体的赋权与培育,以提高农业供给侧的要素配置效率和市场主体行为的能力。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不协调现象,既与政府的过度干预有关,也与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滞后、经营主体行为扭曲有关。主要表现为:政府对农业的强势参与和干预,致使农业经营主体普遍依附于政府,而不是市场,行为发生严重扭曲;农村土地等资源要素的产权制度不完善,致使土地和生态资源的市场交易和市场配置能力不足;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民财产权利的不完整,致使农业劳动力受制于非市场因素的影响,流动不很充分,并且劳动力要素的价格常常被低估。至于资本要素的市场化,则因农民金融产权的不充分,农村资本在市场上发挥作用的主要是政策性金融,而不是市场性金融或合作金融。因此,必须加快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市场主体的赋权与培育,重点是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民住房制度和社保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同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更完整的要素经营权,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进而不断增强市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为主导性和对农业供给侧要素的配置能力与配置效率。(二)深化“三权分置”产权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这一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实践在农村的一大创新。目的是要在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既赋予与保障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赋予与保障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仅是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更重要的是要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强调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经济与社会的双重目的。现实中,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经济都是“经社”合一的组织,不仅有发展农村社区经济的职能,而且也有管理农村社区社会的职能。换句话说,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承担乡村基层治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的职能。因此,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政治与社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既是更好发挥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作用的需要,也是在农村追求政府和市场两种制度优势能够相互匹配的需要。实践中,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在“三权分置”制度架构下,还存在需要破解的问题。首先,尽管已经赋予农民(集体成员)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资格权,及其房屋的使用权与继承权、以及集体经济收益与资源资产的股权等权益,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农民土地承包权难以有偿交易,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买卖和农民拥有的集体股权难以对外交易等约束。这些约束一方面使得农村不少的资源要素和农民主体不能被充分激活,难以深度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也使农民难以成为权益完整的市场主体,如农民在信贷市场上经常因产权不充分,抵押性弱而面临信贷融资难的问题,进而难以与其他类型经营主体进行平等市场竞争。其次,村集体经济尽管拥有集体土地、宅基地和其他集体资源的所有权,但是,这些集体所有权似乎基本处于虚置状态。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因为拥有所有权而获得相应的收益,而且普遍缺乏发展内生动力与活力,大多需要依靠政府的项目支持或转移支付才能得以正常运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处在艰难境地。破解这些难题的思路,不是把赋予农民的权利收回,也不是放弃农村集体经济制度,而是要从系统思维出发,通过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探索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点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首先,要深刻认识我国农民财产权利难以完全进入市场的深层原因。它并不完全与土地公有制和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有关,而且也与我国农民拥有的诸多权利具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相粘连、难分割的特点有关。在我国,农村土地不仅具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功能,而且很大程度上还承担了农民生存保障的功能。原因在于我国还没有完全建成城乡一体和平等的公共保障制度体系,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水平,有些甚至还是缺失的。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然而,这些制度对于农民来说,首先是一种生存保障的制度,具有生存权的属性,但同时,土地和房屋对农民并不仅仅是种生存权,而且也是一种发展权。这意味着,现行“三权分置”下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资格权,实际上都内涵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生存权类似于基本保障的权利,是一种公共权利,是不宜进入市场交易的权利。在这样的产权属性结构下,即使农民在土地上的发展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取代土地对农民生存保障的情况下,允许农民交易宅基地及其房产,或可以交易土地的承包权,都意味着农民的生存权也进入了市场,这显然有违生存权这一具有公共保障性质的权利不宜市场交易的原则,如果允许交易,那么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还没能完全替代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的情况下,就会隐含着巨大的经济社会风险。其次,要既审慎又积极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我国农村改革已到了需要综合配套推进的阶段,既要审慎对待,又要积极推进。首先必须尽快建立城乡一体与平等、可随权益者流动的公共保障制度与体系。要尽快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取代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实现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相分离。这一制度体系的尽快建立,无论对于农民生存权的确保和发展权的充分实现,农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广大农民成为共富群体,还是对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微观基础建立,以人为本城镇化的实现,乃至农村集体经济与生态资源的进一步盘活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都极为重要。其次,在国家公共保障制度取代土地对农民公共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国家应进一步赋予集体和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和资源资产的市场发展权,以进一步做大集体经济这块“蛋糕”。同时,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稳步推进“股社分离”改革,深化“股份合作”改革,分好集体经济这块“蛋糕”,形成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建设用地和集体其他资源资产可市场化交易、用途可管控,集体与农民共同拥股、股份合作、可进可退可交易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新模式。此外,农村集体经济要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发挥集体组织平台功能和社区管理协调优势,为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产业发展中提供合约、信息、治理等方面的服务,实现集体与农民共赢发展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文章来源于网上公众号 【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文旅项目开发运营的几大思维

文旅项目开发运营的几大思维[也说旅游]

2022/12/28

随着疫情政策的逐步放开,我国旅游市场将有序回暖,市场需求会越来越大,旅游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好。但面对旅游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及市场竞争的白热化,景区运营者需明确以下几种思维,并灵活运用。 第一,差异化思维。旅游市场主要面对两个人群:一是现代人,二是城里人。旅游者所追逐的无非就是一种不曾感受过的生活方式,这种差异化主要表现在空间和时间两大维度。空间维度方面,无论是自然风光和风貌,还是人文上的风物、风俗、风情和风味,都是旅游者产生旅行动机或者观光诉求的*初来源,这种差异化当然是距离越远越有新鲜感和诱惑性。时间维度方面,越古越好,近古就不如远古神秘,传统农耕就不如原始农耕更有吸引力,因为老的东西更显原始、原真、古拙、淳朴的生活气息。第二,原生化思维。首先,明确自然资源开发原生态化。对于自然资源开发,宜本着保护性利用原则,注重策划,融入人文,多些创意,少些建筑。其次,知晓人文资源开发原生活化。文化源于生活,那就让文化回归原本的模样,回归本真、纯粹和自然,因为旅游本质上是一种差异化的生活体验。第三,定位思维。定位是旅游策划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旅游策划属于顶层设计,是解决旅游战略、方向和路径问题,是旅游项目规划和开发的灵魂,涉及旅游主题、市场、目标、功能、形象定位等一系列定向问题,是旅游规划主体——产品概念策划的依据和立足点,是旅游产品设计和业态布局、提升、优化的前奏。 第四,活化思维。文化需要从书本中走出来,从历史中走出来,从传说中走出来,这就是文化的物态化、活态化和业态化。文化物态化乃观光旅游所需,是初级版的景观化和形象化;文化活态化乃休闲旅游所需,可使游客产生对文化的交互化、情境化乃至沉浸化感受,是文化活化的升级版;文化业态化乃度假旅游所需,是文化的产品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可以说是文化的休闲版。从旅游市场诉求考量,文化活化的*高境界当属原生活化,这是旅游体验和沉浸的重要方向,对于旅游休闲和度假尤为重要。第五,非标准化思维。标准化景区创建模式,不可避免地造成景区基础服务设施的园林化、公园化、大众化形制,不少景区的游客中心看上去就像城市广场,景区大门、游步道、厕所、停车场等一应设施,除了个性文化上的差别,基本是雷同的,以至于造成了景区外在形式上的千景一面。  懂得以上五种运营思维,在景区开发和景区管理过程中,就会减少大量无用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旅游策划、旅游策划公司、旅游策划公司哪家好、旅游策划公司排名、旅游规划、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规划公司排名、景区策划、景区规划、景区营销、田园综合体、景区推广、景区运营、景区运营公司、景区直播、景区直播怎么做、景区二消、景区升级、旅游培训、旅游培训机构、农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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